G20之走向

/郭立昌
2019年是G20(Group of Twenty, 20國集團)成立20週年,今年高峰會將於628-29日在日本大阪舉行,首相安倍晉三擔任東道主接待各國代表及來自各國際重要組織的貴賓,商討未來國際經濟/稅收及貨幣政策的走向。
G20是由原七大工業國(G7)—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法國、義大利和日本,加上其他12國以及歐盟於19999月在美國華府提出,12月在德國柏林正式成立,期望避免像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再度發生,因此特別著重在公平和穩定之財政及貨幣政策的議題。2008年在美國華府成立高峰會,以商討自2007年興起的全球經濟危機之因應對策。

參閱G20基本資料表,其GDP總額高達84.3兆美元約佔全球GDP85%,貿易總額佔全球貿易總額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人口合計約佔全球人口的三分之二;從以上三項指標即可虧見G20之重要性。
由於預見未來全球經濟的問題,我們在1986年展現回應社會問題的能力,發明了「全球通用的非現金交易制度A Universal Cashless System)」使用非接觸式感應的「傳智卡TranSmart Card)」作交易結帳和身份識別之用,進而將之帶至世間,且帶至世界稱之為「社會責任投資Social Responsibility Investment, SRI」,期望為人民創造工作機會、為企業帶來訂單、為政府穩定稅收,促進安和樂利的社會。
自從我們在1998APEC講台上公開發表之後,傳智卡的「電子支付ePayment)」因為各經濟體領袖們的關注而成為21世紀數位經濟的主流交易工具;而由傳智卡及其交易讀取裝置(TRD or Toller)組成的「電子商店系統The eStore System, TES)」則是可多國參與之貿易系統(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之最佳實例。今年的G20主要在於探討如何在我們創造的數位經濟大趨勢中廣泛應用於生活的各個角落,不僅可免稅基動搖之虞,進而增加財政稅收。
同時,我們在上世紀提出的發明申請案中的「射頻轉換器」,其圖中的「動力晶片Dynamic Chip or Power Chip)」啟動類收音機頻率電力傳導的發明,也逐漸廣為人知不僅能促成「貨幣」革命,更能產生「產業、通路、就業」革命,更重要的是各國政府能因為我們的發明再擴展稅基,充裕財政以落實公共政策。
G20在高峰會之前有部長會議,彙整各項會議的重點,呈交高峰會作決議;國際稅收一直是G20在促進多邊主義(Multilateralism)方面努力的目標,為免稅基流失而發展出,包括「基礎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 the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包裹計畫、稅收資訊交換以及發展中國家的能力構建,並將這些問題作為G20財政工作步上正軌之優先事項,日本會議旨在促進對一系列國際稅務問題的建設性討論。
最近國際稅務辯論的焦點集中在「經濟數位化the Digitalization of the Economy)」帶來的稅收挑戰;包括新的商業模式和交易方法,技術創新(Technological Innovation)正在對各種規模的企業經營方式產生重大影響,也導致「傳統商業模式設計的國際稅收體系」面臨著適應這一新世界的挑戰。
BEPS行動計畫最終報告達成一致以來已經三年多,並且考慮到2020BEPS包容性框架的授權到期,必須回顧已經取得的成果,並期待考慮還需要做的新工作事項例如為了應對上述的挑戰,一些司法管轄區打算採取「臨時單方面稅收措施Interim Unilateral Tax Measures)」,不過,這可能會損害國際稅收制度的完整性。
今年68在日本福岡的財長會議,由兩次會議組成:首先討論「經濟數位化」帶來的稅收挑戰,其次討論「打擊避稅和逃稅to counter tax avoidance and evasion)」的努力。其內容摘錄如下:
首先,數位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方面,討論的問題:「1)您認為解決經濟數位化帶來的稅收挑戰的主要考慮因素是什麼?如何評估基於共識的解決方案的雙支柱方法以及工作計畫中每個支柱下提出的建議?2)您認為如何最好地管理經濟數位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您認為就數位化帶來的稅收挑戰達成共識的先決條件是什麼?」
最近,由於資通訊技術(ICTs,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的創新帶來了業務方式的重大變化,企業轉變為數位經濟及新的商業模式。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2018年的報告確定了:「1)沒有質量的規模、2)依賴無形資產3)數據和用戶參與」是數位化商業模式的共同特徵。另一方面,2015OECD報告明確指出「為了稅收目的,將『數位經濟』與其他經濟體隔離開來將是『困難的---」特別是在「沒有實際存在於買方管轄範圍內」的經營方式改變的情況,對「傳統的國際稅收規則」構成了挑戰。其中,2015OECD報告很好地解決了間接稅收挑戰,導致OECD國際增值稅/商品及服務稅指南的修訂,而直接稅收挑戰則需要進一步審議。如果沒有商定的解決方案,一些司法管轄區打算對其管轄範圍內提供的某些數位服務實施「臨時單方面稅收措施」。2018OECD報告則列舉了在採用這些臨時措施時應考慮的因素。為了應對數位化帶來的「直接稅收挑戰」G20領導人在201812月的聲明中同意「共同努力尋求基於共識的解決方案...... 2019年更新和2020年最終報告」。
今年(20191月,「包容性框架(the Inclusive Framework)」發佈了一份政策說明,其中宣布已經同意審查涉及「兩個支柱two pillars)」的提案,這可能成為達成共識的基礎。第一個支柱旨在解決數位化經濟中更廣泛的稅收挑戰,重點關注關聯和利潤分配規則。第二個解決剩餘的BEPS問題。
此外,在2月和3月,包容性框架就經濟數位化的稅收挑戰進行了公開磋商。 在兩個支柱方法之後,公眾諮詢文件列出了在第一個支柱下修訂「關聯和利潤分配規則」的三個擬議政策理由:「1)用戶參與,2)營銷無形資產3)重要的經濟存在。」這些提議的理由具有共性(commonalities);例如,所有人都假設分配給用戶/市場管轄區的利潤更多,惟它們會導致修訂規則的不同設計,例如其範圍和機制。
公眾諮詢文件(the Public Consultation Document)還在第二個支柱下提出了「全球反基礎侵權提案A Global Anti-Base Erosion Proposal)」,其中包括:「1)收入納入規則,2)承諾支付規則和3)稅收規則。」擬議的政策理由以及設計方案仍在考慮之中。
鑑於2020年達成基於共識的解決方案的最後期限正在迅速逼近,今年的進展至關重要。本屆會議是展示「高層政治參與和指導」的機會,這對於橋接各國之間的現有差距,以及尋找彌合不同觀點的解決方案至關重要。
其次,持續「打擊避稅和逃稅」的努力方面,討論的問題:「1) 您如何看待迄今為止BEPS項目和稅收透明度措施(如CRS—企業社會責任)的成就?您對迄今為止如何實施這些措施的評估是什麼?2) 您希望看到BEPS計畫的未來,以及2020年以後BEPS的包容性框架嗎?在您看來,未來幾年需要討論的『國際稅收』最重要的問題是什麼?」
OECD財政事務委員會在2012年首次強調的避稅問題引起全球關注,當時G20領導人於20139月批准了一項解決「BEPS(基礎侵蝕和利潤轉移)」的15點行動計劃;從那時起,BEPS計畫一直處於G20議程以及其他國際論壇的最前沿。
BEPS項目製作了一系列「最終報告Final Reports)」,這些報告於201511月由G20領導人提交和認可;隨後,20166月在京都建立了BEPS包容性框架,其目的是監督BEPS包裹計畫(Package)的實施情況。除其他外,包括四項最低標準:「(i)有害稅務作法;(ii)條約購物;(iii)逐國報告(CbCR);(iv)爭端解決Dispute Resolution)。」包容性框架始於82個司法管轄區,並且其成員數目已擴大到迄今為止近130個司法管轄區,這標誌著「國際稅務合作」取得了明顯成功;不過,其任務授權將於2020年到期。
BEPS項目交織在一起,國際上有關「稅收資訊交換the Exchange of Tax Information)」的工作,以解決逃稅問題和提高稅收透明度,近年來也取得了顯著進展。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BEPS行動13報告中建立的由透明度和稅務資訊交換全球論壇和CbCR領導的共同報告標準下的「金融帳戶資訊的自動交換the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於去年在全球實施。 這些里程碑顯示著真正的全球合作,因為前交易所涉及100多個司法管轄區,後者約80個,迄今為止,參與者人數仍在增加。
因此,儘管最近才開始實施,但迄今為止,「打擊避稅和逃稅」的國際努力取得了顯著進展。為了使BEPS包裹計畫和透明度措施充分有效,必須及時(timely),一致(consistent)和廣泛地實施(widespread implementation)這些措施。惟由於能力限制,「發展中國家」可能面臨實施挑戰。 國際和區域組織以及捐助國,包括通過「稅收合作平台the Platform for Collaboration on Tax)」,提供協調良好的技術援助,對於真正打擊避稅和逃稅行為是必不可或缺的。本屆會議將評估迄今為止的「全球和個人成就」,並考慮進一步推進對抗避稅和逃稅所需的條件。
為盡個人社會責任,我們創業以解決失業問題;為盡企業社會責任,我們投資以落實發明來充裕財政收入的「新科技經濟系統TES)」其中的「傳智卡」引導出來的「全球通用的非現金交易制度A Universal Cashless System」,例如世界從完全不懂,以迄至目前日本的「Cashless (キャッシュレス)」交易金額已高達兩千億美元以上GDP約百分之四;而應用我們的發明促成自動販賣機升級和連線將增加五千億円的稅收,豈有稅基流失之虞呢?
原本可以藉由我們的社會責任投資之成果,創造「人民/企業/政府」三贏的W型社會;可惜由於貪腐橫行,肇致今日國際最大組織仍得為數位經濟的國際稅收絞盡腦汁。然而,卻可以從會議中的點滴,看出我們的努力是有果效的,即古諺所言:「道途雖遙,勤行必至。


作者郭立昌早年創造台灣的精密工業,在APEC各級會議促成「反貪腐、最佳實例、防止電磁干擾、電子商務、全球通路、孵蛋器、智慧財產權、微型企業」等議題和法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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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昌(2007d)。W型社會。台中:磐虹。
郭立昌(2008)。社會責任。台中:磐虹。
郭立昌(2014)。台灣第三部門與資訊社會的發展台中:東海大學。
OECD (2015). Addressing the Tax Challenges of the Digital Economy – ACTION 1: 2015 Final Report.
OECD (2018). Tax Challenges Arising from Digitalisation – Interim Report 2018.
OECD (2019). Addressing the Tax Challenges of the Digitalisation of the Economy – Policy Note.

相關連結:

美國發明專利(Linda Din Invention)
http://ldinvention.blogspot.tw/2018/04/trd.html (感應式交易讀取裝置(TRD)
http://apec-experiences.blogspot.tw/ (To Meet the Bogor Goal by TES)
http://tnews.cc/07/newscon56044.htm (APEC科技經濟政策講師)
http://tnews.cc/07/newscon86121.htm (APEC 2018高峰會之數位經濟)
https://lindadin58.blogspot.com/2018/11/apec.html (丁玲虹倡議的虛實整合)
https://lcipr.blogspot.com/2019/01/tes.html (電子商店系統(TES)及其價值)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_14.html (資訊社會的困境及其改善)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_16.html (資訊社會的發展及其迷思)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_35.html (第三部門之存在及其發展)
https://pkoldstory.blogspot.com/2019/05/blog-post.html (社會責任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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